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要求 10條
- 2017-03-29 20:21:00
- admin 原創
- 20015
一、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提醒:營業外收入不包括在內。
二、企業在計算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等費用扣除限額時,其銷售(營業)收入額應包括《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視同銷售(營業)收入額。
三、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四、對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其從被投資企業所分配的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按規定的比例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
五、查補的收入屬于“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視同銷售收入”中的一種,在補充申報的時候,必然會填到“銷售(營業)收入合計”里,自然地作為計提業務招待費的基數。
六、房地產開發企業特殊規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可以作為計提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基數,同時需要減去銷售未完工產品轉完工產品確認的銷售收入。
開發產品完工會計核算轉銷售收入時,會計核算做為銷售收入,屬于“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計提基數”。該收入如前期屬于“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已作為計提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基數已作為計提基數,為了不得重復計提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需要減去銷售未完工產品轉完工產品確認的銷售收入(前期已屬于“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的部分)。
七、不是所有的餐費都是業務招待費支出,業務招待費支出不僅僅是餐費
招待費具體范圍如下(不僅以下范圍):
1、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
2、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
3、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游景點參觀費和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
4、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系人員的差旅費開支。
5、一些設立內部食堂的企業,在為其內部職工提供工作餐的同時,負責招待一些外部客人的費用也屬于業務招待費。
正常經營中,餐費產生的原因各種各樣,
1、員工年終聚餐,午餐費、加班餐費應計入應付福利費;
2、出差途中符合標準的餐費計入差旅費;
3、員工培訓時合規的餐費計入職工教育經費;
4、企業管理人員在賓館開會發生的餐費,列入會議費;
5、企業開董事會發生的餐費,列入董事會會費;
6、企業委托加工的,對企業的形象、產品有標記宣傳作用的,作為業務宣傳費;企業因業務洽談會、展覽會的餐飲住宿費用作為業務宣傳費;企業在搞促銷活動時贈送給顧客的禮品,作為業務宣傳費。
7、拍攝影視作品時吃飯作為道具出現(成本),都不算招待費。還比如誤餐費(不需要發票)
8、誤餐費是企業職工因工作無法回企業食堂或者家中進餐而得到補償,而業務招待費是對外接待業務企業和個人而發生的吃、喝、用等費用,它的消費主體是企業以外的個人,不是本企業的員工。
八、注意區分業務招待費和正常支出
企業外聘專家為職工進行培訓,如培訓費合同中包含培訓費用中包含“往來機票住宿費用”,且該勞務發票中包含“往來機票住宿費用”,應當取得勞務發票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按照勞務發票在稅前扣除;如培訓合同中包含培訓費用中不包含“往來機票住宿費用”,由企業負擔,則“往來機票住宿費用”可以作為企業與取得收入相關的支出,在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其專家培訓費支出按照勞務發票在稅前扣除。
其中勞務發票由專家個人或企業去稅務機關代開。
九、不符合規定的發票業務招待費不得算在扣除標準內
即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順序,先扣除不符合規定的發票的數額,扣除后的發生額的60%扣除和銷售(營業)收入的5‰孰抵為最后稅前扣除數。
十、在建工程“中”的業務招待費也要作納稅調整,由于發生時未進入損益,應該不是發生時調整,二是在將來轉固后計提折舊時調整。